2013年天津注册电气工程师报考条件

       注册电气工程师适用于从事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3〕35号)文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基础考试

        ①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③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①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②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④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⑤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⑥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3、考试科目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4、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相近专业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业自动化

        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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