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  
      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都要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 
      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 
      三、对材料装订上报的要求 
      1、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装订在一起,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2、将所有专业申请人的申请表1份,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企业)的顺序排列,不用装订,放档案袋中。
      3、对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要将每个人的申请材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专业)的顺序进行编号打包。 
      4、所有申报企业均按企业所在地上报材料。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材料,也要上报,将核验不合格的人员放汇总表最后。

扫描二维码咨询相关课程:
微信咨询:史老师
微信咨询:岳老师
北洋创新教育微信号搜索:13920056911,13920714125
  • 天津初中高级职称评审
  • 天津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 天津高端人才就业
  • 天津全日制统招大专
  • 天津成人高考
  • 天津远程教育
  • 天津在职研究生
  • 天津落户加分证书
  • 天津设备点检员资格证书
  • 天津劳动关系协调员天津安全评价师
  • 天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天津二级建造师培训
  • 天津一级建造师培训
  • 天津土建安装手工预算培训
  • 天津造价工程师培训
  • 天津监理工程师培训
  • 天津消防工程师培训
  • 天津安全工程师培训
  • 天津安监局安全上岗证
  • 天津质监局上岗证
  •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证
天津北洋创新教育(天津15年教育经验品牌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经济联合中心大厦中心2337室(23层下电梯右手)
咨询电话:022-27233700 27233766
版权所有@2005-2021 违者必究
咨询QQ:153297222 153297505
版权所有@天津北洋创新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 津ICP备1901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