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称评审工作每年7、8月份开始布置,申报人准备材料,经单位推荐,主管局单位呈报,9月份材料报送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各级职称评委会经审查材料、汇总信息、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专业组评审,评委会评审等程序后,12月底前完成评审任务,并下达评审通过人员通知。具体职称评聘问题请您咨询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存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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